在十字路口看見一幕打人的情景:剛炸毀的供電局大樓前,一個民工用一支木棍在追趕一個拾荒的女人。原來是這樣的,大樓炸毀后,因為水泥塊里有鋼筋,許多拾荒的人就打它的主意,——鋼筋拿去當廢品賣,大概還是能賣上一些錢的吧,——乘工地上的民工不注意,拿鐵錘把那些鋼筋敲出來拿走。在民工看來,這些鋼筋理所當然是他們的戰(zhàn)利品了,臥榻之側(cè),又豈容他人酣睡,便義不容辭,像追趕落在田地上的麻雀一樣,追趕著這些拾荒者。本來就是枯小的,又因為一手提著鐵錘,而另一手扯著的蛇皮袋也裝了好些鋼筋,再加上要回頭察探敵情,因此那女人很快就給健壯有力的民工趕上了。棍子對著她軟塌塌的屁股狠命的掃了幾下,疼得女人呲牙咧嘴,發(fā)出一種無法形容得來的聲音,就像,就像突然得到丈夫死訊的農(nóng)村婦女。她大概也是農(nóng)村來的。我注意到,棍子掃在她的屁股上時,揚起了一陣黃色的塵土。我知道,那一定是因為她是坐在地上敲鋼筋時沾上的。雖然腳步不快,但女人仍是跑,不跑怕是就要挨一頓暴打了。民工要的是她手中的那些鋼筋。她性命攸關(guān)一樣緊緊地抓住蛇皮袋,在穿梭車輛的十字路口中,左躲右避,總算穿過對面去了。
作為路人,我們觀望了一下,又繼續(xù)走自己的路了。我也要過對面去。女人腳步已經(jīng)慢了下來。民工并沒有再追來。但她仍不時回過頭去張望,流出驚恐的神色。過了會,覺得安全了,她才敢把鐵錘換到了拿蛇皮袋的手上,空出一只手來揉屁股。跟在后面,看著她邊揉邊走的情形,我覺得傷心極了。
這不是有權(quán)勢的人對平民的一種暴力,像張愛玲在外灘看見警察打人的那幕那樣,可以很容易就激起人的憤怒了。民工和拾荒女的身份地位,在俗世的眼光中,怕是都對等的吧。去年甚是流行所謂“底層敘述”的文學,像這兩者,哪一方都太容易被作家們寫成“受傷害和受侮辱的”了,但有一天他們“狹路相逢”,出現(xiàn)了上述一幕時,我們又該說什么好呢。我只是覺得權(quán)勢的可怕。一個人,只要掌握了點權(quán)力,哪怕僅僅是看護鋼筋的權(quán)力,他也可以變得如狼似虎起來的。這是社會教會我們的,但也許,我們都無師自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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