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9月1日,開學第一天,被關停的打工子弟學校學生上學問題尤被公眾關注。針對一些網(wǎng)友反映打工子弟入公辦學校需交“贊助費”的問題,教育部2號回應稱: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收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建校費”是不允許的,也是治理教育亂收費的重點督查內(nèi)容。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指出,根據(jù)《國務院關于做好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的通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要以流入地為主、公辦學校為主解決。對符合當?shù)卣?guī)定接收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要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統(tǒng)籌安排公辦學校就讀,免除學雜費,不收借讀費。
這位負責人強調(diào),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收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建校費”是不允許的。根據(jù)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等七部委治理教育亂收費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的有關部署,從2008年起,將收取“建校費”問題作為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重點予以督查。
據(jù)統(tǒng)計,2011年,全國約有1167萬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城市接受義務教育,比2010年增長12.7%,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的比例略有上升,達79.2%。(記者 姚曉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