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次 晚 飯
張洪亮
在我的人生記憶中,最讓我銘記的是一次晚飯,永遠不會忘記的晚飯,更讓我思考著不解的問題。這個人叫什么名字記不知道,只知道他的綽號叫馬三榔頭。提起馬三榔頭這個人,在扶余縣陶賴昭鎮(zhèn)可謂家喻戶曉。馬三榔頭所在的村,誰家的老牛被毒死了,誰家的青苗被毀了,誰家失火了,誰家賭博犯賭了,村干部研究點事泄密了,都懷疑是他干的。鄉(xiāng)村干部、派出所警察無不對其恨之入骨,可就是抓不住犯罪的證據(jù),馬三榔頭從來沒進去過。但進法庭是家常便飯,因為與鄰居之間的界壁墻誰家多占幾尺了,承包田之間誰家多占半根壟了,誰家的小雞、豬進地,把他家莊稼禍害了,他經(jīng)常作為民事訴訟的原告走進法院,往往都勝訴。這樣大多數(shù)老百姓也非常討厭他。他成了姥姥不親、舅舅不愛的人,你說誰敢和這樣的人吃飯,和他吃飯怕老百姓看見,老百姓一定會想:要不說他進不去呢,原來他有保護傘。領導看見一定會說怎么會和這種人在一起,沒素質(zhì)。
但這頓飯還是吃了。事情是這樣的,馬三榔頭的兒子因為故意傷害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子到檢察院偵查監(jiān)督科,在審查逮捕時,我是案件的承辦人,我對被害人的重傷鑒定有懷疑,建議重新鑒定,這時馬三榔頭的兒子也提出不服重傷鑒定,于是重新鑒定,并得到糾正。鑒定為輕傷,后經(jīng)民事和解,做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把人放了。為此馬三榔頭做了一面錦旗,送到我們科,把錦旗放下之后,開始和我聊天,沒有走的意思,到下班時間了,因為畢竟是給我送的錦旗,我客氣一下,留他吃飯,實際上有攆他走的意思。他倒是不客氣,我硬著頭皮和他來到一個小飯店,找了個單間,開始吃起飯來。這頓飯吃的很尷尬,也不知道和他說什么好。這期間有領導和同事在大廳吃飯,我始終沒敢出屋。他倒是顯得很激動,很真誠,說出很多感謝的話,說我公正執(zhí)法什么的。并說之所以不走,就是想請我吃飯。這頓飯,我說的話少,酒喝的多,他倒是無話不說,但只是說話,不喝酒。對我顯得很信任。說村里人對他的看法,鎮(zhèn)上的警察是如何的恨他,自己是如何的正直,所有發(fā)生的壞事都不是他干的,說得我都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樣的人了。直到大廳沒有人了,我們才吃完飯。
一年后的一天,我聽陶賴昭的警察說馬三榔頭死了,是一天晚上被火車壓死的。據(jù)分析,很可能是被人打死后,放到鐵軌上的。
這個社會怎么不容這樣的人呢?他壞嗎?沒有證據(jù)。有的只是他憑著信念打贏了很多民事官司,有的只是他的親人被釋放后那種感激的心情,我怎么也想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