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實施義務教育階段"體育、藝術2+1項目"
本報訊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辦公廳日前發(fā)布通知指出,教育部決定在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施“體育、藝術2 + 1項目”,即通過學校組織的課內外體育、藝術教育的教學和活動,讓每個學生至少學習掌握兩項體育運動技能和一項藝術特長。
實施“體育、藝術2 + 1項目”,意在全面加強和改進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的要求,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組織廣大中小學生參加科學健康、生動活潑的體育和藝術活動,提高運動能力和藝術素養(yǎng),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fā)展,為學生的終身發(fā)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制訂項目實施計劃,開展創(chuàng)造性工作,積極探索“體育、藝術2+1項目”的活動內容和組織形式。教育行政部門要把項目實施情況納入學校體育、藝術教育專項督導評估指標體系,定期實行檢查、督促,促進“體育、藝術2+1項目”健康發(fā)展。
通知提出,各地各校要明確目標,科學考核,提高項目實施水平。要開齊開足音樂、體育、美術課程,以課堂教學為主渠道;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中小學校精選體育、藝術項目,研究制訂認定標準和實施辦法。
各中小學校要根據本校音體美師資條件、教學設備條件以及體育傳統(tǒng)、藝術特色,確定符合學校實際和學生身心發(fā)展特點的體育、藝術項目,供學生學習和選擇,滿足學生個性發(fā)展的需要。要做好考核登記、檔案管理工作,將學生參加項目活動的情況和取得的成績記錄到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通知指出,各中小學校要認真組織,搭建平臺,營造良好活動環(huán)境。充分利用大課間和課外活動時間,確保學生參加活動、展示才藝的時間。要組織開展對抗賽、挑戰(zhàn)賽、才藝展演、作品展示等多種形式的群體性校園文體活動;廣泛組織各種文體興趣活動小組,定期組織校園體育節(jié)、藝術節(jié)等活動。各地要積極組織體育、藝術活動走出校園,向社區(qū)和家庭延伸,共同營造重視體育和藝術教育的良好社會環(huán)境。
通知還要求,優(yōu)化資源,提供保障,確保項目持續(xù)推進。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體育、藝術教師隊伍建設,對全體教師進行體育和藝術教育的輔導,鼓勵其他學科教師通過自修和培訓。要切實加強體育、藝術教育資源配置,配足體育、藝術教育設備器材,充分發(fā)揮體育、藝術教育設施設備的使用效果。
各中小學要發(fā)揮本地社會人才資源的優(yōu)勢,聘請有體育、藝術專長的人才進校園,對學生學習體育、藝術技藝進行輔導。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聯(lián)系有關部門,利用當地體育場(館)、藝術館以及校外教育機構等社會體育、藝術活動資源,拓展學生文體活動空間。 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