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6日電 在教育部今日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長張東剛在回應“網絡文化成果能不能算科研成果”時表示,任何成果,不管在哪發(fā)表,只要有正能量,對人有正面的促進、引領作用,都是好成果。評價應以內容為標準,不應以載體為標準。
會上有記者問:網絡文化成果認定之前引起了一些討論,就是網絡文化成果到底能不能算做是科研成果,想請問教育部怎么來看未來認證體系的設計。
張東剛表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工程實施綱要》中提到的“十大育人”,重點有幾個,一個是課程思政,一個是網絡思政。任何成果,不管在哪發(fā)表,只要有正能量,對人有正面的促進、引領作用,都是好成果。評價應以內容為標準,不應以載體為標準。無論是論文、著作、普及讀物,還是發(fā)展報告、咨詢成果、網絡成果,只要能發(fā)揮正能量,都是好東西,首先要確立這樣一個評價導向和認定導向。
張東剛稱,我們經過多年努力,邀請相關單位,就網絡技術及內容的科學性、思想性、安全性的界定,以及有關的組織工作設立了評價中心,共同對網上理論引領的好成果進行認定。現(xiàn)在我們要推動高校將網絡成果納入科研評價體系,發(fā)動更廣泛的專業(yè)教師在網上提供正能量理論成果。
張東剛表示,前不久,浙江大學、吉林大學已經把有關網絡成果納入學校的評價體系,在科學研究、成果認定、職稱評定中均發(fā)揮了積極的作用。一篇文章在紙質媒體上發(fā)布,閱讀量是有限的,而一篇網上的好文章,閱讀量是無限的。依托好的科研成果建設,發(fā)揮網上正能量,是我們下一步推動網絡思政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