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6月10日A14版《為救落水同學,15歲的她再沒有上岸》的報道一經刊登,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關注。15日,記者獲悉,社旗縣公安局已確認劉潔救人屬于見義勇為行為,鄭州宇通愛心社志愿者送來5五萬元慰問金,被救者小瑩的家人也已經到劉潔父母家中看望。
愛心社志愿者到家中慰問
6月13日上午11時許,社旗縣建設路一間簡陋的出租屋前,4名鄭州宇通客車股份有限公司“宇通愛心社”的志愿者代表宇通公司向劉潔父母送來5萬元慰問金。
志愿者小李說,公司董事長湯玉祥先生從《大河報》上看到劉潔的事跡后,立即安排愛心社志愿者進行調查,當了解到劉潔家庭非常貧困時,決定盡快進行慰問和救濟。公司也將長期關注這個家庭,結成對子進行幫扶。 被救者親屬到劉潔家中看望
劉潔的父親劉德俊告訴記者,女兒遇難之后,社會上傳言很多,也無法與被救者小瑩的父母取得聯系。于是他含悲走訪,尋找目擊者。通過在附近釣魚的王先生和附近游樂中心當時參與救人者的描述,確定了女兒劉潔是看到同學落水后跳入河水中施救的。
劉德俊說,就在劉潔事跡見報后的第3天,被救女孩小瑩的兩位親屬來到家中進行慰問,表示作為獲救者將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當劉德俊獲知小瑩目前仍在醫(yī)院搶救,沒有脫離危險時,他們沒有接受。
15日下午,記者從社旗縣公安局獲悉,該局接到劉潔家人提出的見義勇為申請后,安排民警進行大量的走訪調查。于2015年6月15日向劉潔父母頒發(fā)了《見義勇為確認證書》【宛社義字(2015002號)】:“劉潔同志于2015年6月6日在社旗縣趙河水上樂園東的救助落水同學犧牲的行為,根據《河南省維護社會治安見義勇為行為保護獎勵辦法》相關規(guī)定,確認屬于見義勇為行為”。□大河報 記者郭啟朝通訊員屈連文文圖